谢小勇:用好用足政策“工具箱”,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共政策是现代国家最为常见和有效的治理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一个领域要实现良好治理,关键是要逐步形成一套符合规律、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并予以切实执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在科学安排知识资源的归属、利用和管理,激励科技创新、释放创新动能,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绘制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施工图”,其中第一个方面就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规范,充分彰显出知识产权政策的重要性。

《方案》提出,要以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研究为基础,以强化保护为导向,以保护政策和标准的实施为重点,构建系统完备、执行顺畅、动态调整的保护政策和标准体系,并从制度完善、政策评估、试点示范、规则研究、标准规范等方面部署了若干任务举措,设置了专项工程。可以看出,知识产权领域的政策工具日益丰富,在实施过程中也有了较为明确的指向和任务分工。为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到实处,各地各有关部门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重点着力。

一是坚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定的问题导向,做好任务分解。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里重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出台政策是为了解决问题、促进发展。鉴于此,《方案》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从实际出发,部署了若干重点举措。针对创新速度不断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内容不断丰富拓展的新趋势,《方案》明确提出了加强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网络直播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继续推动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等。针对知识产权领域标准欠缺、标准滞后等现实情况,《方案》明确提出要健全保护标准规范、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标准等相关举措。各地在做任务分解时,也要增强问题意识,从实际出发,从需求出发,明确权责分工,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

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取向的一致性,做好统筹协调。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是党中央“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新理念,也是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的又一重要理论成果。实践中,政策之间出现的来回反复、甚至互相排斥等问题,不仅严重损害到经营主体的利益,还会影响管理部门公信力、消耗大量政策资源。只有各项制度、体制及机制相互配套、运转顺畅,才能将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随着知识产权政策工具的日渐丰富,明确各类政策工具之间的关系,构建分工合理、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体系变得愈加重要。鉴于此,各地在推进《方案》落地过程中,要坚持系统思维和协调理念,强化政策统筹,使各级各类政策统一服务于“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形成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的建设目标,要注重加强产业、区域、司法、行政等政策的协调配合,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三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实施的协同联动、形成组合效应。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知识产权、法院、公安、商务、海关、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离不开各个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协作配合。实践中,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的部门协同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0%。基于此,《方案》中提出,很多任务都需要部门间协同协作,才能形成组合效应,发挥聚合作用。如修订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需要知识产权部门、商务部门的协同配合;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各级各类标准协同发展需要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的协同协作。

四是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实施监测和效果评估,确保落到实处。公共政策评估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重大公共政策落到实处的重要方案。鉴于此,《方案》明确提出要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政策评估体系样例,开展政策实施监测与效果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政策监测和评估时,要严格按照评估程序征求意见、研究论证、沟通协调,要注重有效性、增强获得感。与此同时,要注重监测的预警和效果评估的反馈,及时调整或纠正政策的偏差,指导新的政策制定和实施。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创新的基础制度”。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任务部署,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应有之义,也是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使命担当,汇聚更多力量用好用足政策“工具箱”,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各类政策和标准规范落到实处,为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 谢小勇

(编辑:刘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