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为何要给患者过度使用呼吸机,真的只是医疗事故?


2024年08月05日 09:13:44

据澎湃新闻报道,一则由患者家属提供的河北省邯郸市卫健委出具的处罚文书显示,邯郸市第一医院呼吸二科主任郭瑞霞、主治医师闫秀萍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事件是这样的,年近9旬的患者被诊断为重症肺炎、Ⅰ型呼吸衰竭等症状,医护人员为其使用了有创呼吸机,几天后,血氧饱和度恢复正常。可是,医护人员继续对患者使用有创呼吸机,理由是,用呼吸机养肺。一个月后,患者因肺部细菌感染死亡。

患者家属经咨询医学专家得知,有创呼吸机只能用于不能自主呼吸患者维持生命,不可能养肺。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邯郸市第一医院赔偿原告损失26万余元。患者家属在将赔偿款全部捐献给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后,继续向卫健部门举报涉事医生,最终,涉事医生遭到了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从事件发生到医院做出赔偿再到医生受到行政处罚的整个过程来看,都是作为医疗事故来处理的。无论是医院还是医生,也是作为医疗事故责任方做出赔偿与处罚的。从法院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做法来看,都没有错。患者因为医疗事故而死亡,医院就得赔偿,医生就得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事件到此就算处理结束,可能还远远不够,谁也无法保证,下一起事故不会发生。

事实上,发生这样的事故,可能不只是医生的医疗水平问题,也不是医生的责任心问题,而是医生的职业道德和医院的服务方向问题。作为医生,不可能不知道有创呼吸机是不能养肺的,而只能用于延长人的生命。那么,为什么两位医生仍然要给患者强行使用有创呼吸机,且给出了完全站不住脚的理由呢?分明就是为了创收,用带着侥幸和患者不懂的心理创收。很显然,这是职业道德层面的问题,是一名医生的良知问题。如果一名医生,为了经济利益,可以不顾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出违反医疗规程的行为,就说明这名医生的道德底线已经完全被突破,已经沦落为利益的奴隶。

问题是,医生为什么会做出如此没有底线的行为呢?不外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医生自身的利益欲望太高,时刻想着个人利益;一是医院给医生的创收任务太重,医生为了完成创收任务,只能做出没有底线的行为。而从此起事故来看,这两种原因都是存在的,而且是非常严重的。也就是说,对此起事故的发生,不仅要对两位医生做出行政处罚,对医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也要在对医院的考核办法、创收指标等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给予问责处理。否则,新的医疗事故就不会太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仍然会时刻受到威胁。

据悉,患者家属已将涉事医生的行为以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也已经受理。我们认为,患者家属的这一举动好。不是说一定要对涉事医生穷追猛打,非将其送进监狱不可。而是要通过此起事件,让更多的医生吸取教训,让医院吸取教训。“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理应是每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但是,把创收当作首要目标,那医疗服务的内涵还剩下什么?哪还有“救死扶伤”的精神。因此,必须通过这一案例,让更多的医院和医生从中悟出点什么,从而真正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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