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条例》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是广西首部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在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共性问题作出规定的基础上,还根据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特点分别制定个性化的保护和促进政策措施。在落实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要求的同时,注重加强知识产权诚信建设。

在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方面,《条例》明确规定将知识产权产出和运用作为利用财政资金的项目立项和验收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促进成果转化,将知识产权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在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和快速协同保护方面,《条例》明确从知识产权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保护出发,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着力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推动提高广西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在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完善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规范方面,《条例》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通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创新成果更好惠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通讯员 张文军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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