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是一门艺术,关于人类的选择、局限与自由 | 5Y View


今天的文章节选自大卫·福斯特·华莱士的《弦理论》一书,书中收录了作者华莱士1991-2006年所写的五篇网球特写。在书里,他回忆自己少年时打网球的空间感,写费德勒这样半人半神的高手,也写到了网球高手的专注、技术水准和职业精神。

第三篇文章题目很长,叫《网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伊斯的职业艺术性堪称有关选择、自由、局限、愉悦、怪诞以及人类完整性的典范》,这篇文章是华莱士1996年为Esquire杂志所写的,文章写的就是迈克尔·乔伊斯,这位世界排名在前100以内的一个网球选手

华莱士写网球场上,一记扣杀球的深度由球越过网时的重量、球速和旋转度的整体作用决定,而球越过网时的重量则由球员的身体位置、握拍姿势、迎球挥拍的幅度、拍面的角度,以及拍面挥动时球触及球拍上的拍线时所产生的三维坐标等一系列因素决定。各种因素盘根错节,持续不断,这种计算只能凭借某种高度活跃的整体思维才能完成。可以说,真正的网球就是一门艺术。

这种艺术的达成依仗职业运动员周而复始地运用。他们往往自小树立目标,并在此后达成一种苦修式的专注,这是人类生活其他特征对特定才能和目标的让步。我们节选了部分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来源:《弦理论》

作者:大卫·福斯特·华莱士

译者:林晓筱

节选自第三篇文章《网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伊斯的职业艺术性堪称有关选择、自由、局限、愉悦、怪诞以及人类完整性的典范》

我觉得网球是世间最美妙的运动,但也是最苦的运动。你需要控制身体,协调眼神和手上的动作,动作要快,球速也要快,体能充裕,并且面对我们称之为“勇气”的这样东西,既要时刻提醒自己振作,有时还要让自己放松一些。除此之外,这项运动还需要智慧相佐。在一场高水平的比赛中,哪怕是一回合中的一个回球都会有各种噩梦般的机械变化。假定,中网有0.9米高(最中间部分),两位选手站在固定位置(这一点不太符合实际),一记扣杀球的威力由它的扣杀角度、深度、球速和旋转度决定。并且每个决定因素自身也由其他各种变量决定,比如说,一记扣杀球的深度由球越过网时的重量、球速和旋转度的整体作用决定,而球越过网时的重量则由球员的身体位置、握拍姿势、迎球挥拍的幅度、拍面的角度,以及拍面挥动时球触及球拍上的拍线时所产生的三维坐标等一系列因素决定。一切决定因素和变量盘根错节,持续不断,此外还需将对手的站位、击球的方向、来球的线路因素计算在内。现存没有任何一款CPU能够计算出单个回合中任何一球的可能变化——这会让CPU的表面冒烟的。此类计算思维属于某种高度活跃的整体思维,却只能无意识地来完成;也就是说,要周而复始地运用才能达到将各种变量计算在内,同时用无意识进行控制的程度。换句话说,真正的网球就是一门艺术。

你如果有哪怕一丁点儿打网球的体验,就会觉察到,要把这项运动玩好是多么难。我猜想你对打好网球有多难一无所知。我知道自己曾经并不知晓。而电视无法让我们欣赏到真正顶尖选手的魅力——比如,他们击球时的力度之大,以及对球的控制、战术的运用以及艺术性。我曾好几次近距离观看迈克尔·乔伊斯的比赛,离他大概只有约1.8米,就隔着一层铁丝网。此人如果全速奔跑起来,可以让一只网球以最快的速度越过约1米高的拦网,直飞约24米后,重重击在30厘米宽的场地里。他在比赛中有90%的时间都在这样做。而他仅是全世界排名第79的选手,还得参加蒙特利尔资格赛。

运动的艺术性不仅激发人们欣赏职业网球比赛的兴趣,而且是职业比赛本身所需要的——正是它吸引排名前100位的选手来到这里,在此停留,并超越与他们付出同样努力的对手。

俾斯麦曾就外交和香肠写过一首讽刺诗,美国人对待职业运动的看法也可以用这首诗来表达。我们崇尚运动的完美、竞技的胜果。我们不仅仅关注运动,还为之掏腰包。我们会花大笔的金钱去观看一场真正伟大的对决,把选手当作明星,对他们推崇备至,甚至会买他们代言的产品或者服务。

但是,我们却不愿意接受一位职业运动员专注某事时所做出的牺牲。哦,我们对这些代价只会耍些嘴皮子功夫——我们会援引大量陈词滥调来说明,奥林匹克运动员的成名之路有多孤独,足球运动又是如何与伤病和止痛药相伴,运动员须早起、训练、节食、生活相对乏味、赛前还须独处等。但是真正让我们无法接受的代价在于:具有篮球天赋的人大多没念过几年书,短跑运动员常常与兴奋剂相伴,防守的拦截手往往会打牛生长激素,直到趴下或者崩溃为止。我们往往不会考虑运动员在赛后说的那些言之无物、简单粗糙的话,或者说,我们想象不出一个人的精神生活该有多么贫乏,才会像伟大的运动员那样去思考。请留意,近距离观察和刻画职业运动员拥有多姿多彩生活——运动之外的兴趣爱好、活动、善举和价值观——的形象。我们忽略了显而易见的事:职业运动员试图找出拥有丰富生活的努力本就是一场闹剧。之所以说它是闹剧,是因为现今顶尖的运动员自小就树立目标,并且集中所有精力将其实现。这是一种苦修式的专注。这是人类生活其他特征对特定才能和目标的让步。对生活在孩子般的世界中的认同,是非常严肃而不足为道的。

除去资格赛之外,我还未听说过有哪个职业选手能在一天打两场比赛。迈克尔·乔伊斯的资格赛第二轮开始于周六晚上的7点30分。对手是一名奥地利选手,名叫朱利安·诺威尔,是一位瘦骨嶙峋的高个子选手,长着一对卡夫卡式的尖耳朵。诺威尔无论身处哪个半区,都采用双手握拍的姿势,脾气不好时还会摔拍子。这场比赛在雅里体育场的大看台球场举行,这块场地与其说是一块网球场,倒不如说是一个剧院,因为整块场地只在东面才设有座位和看台。但大看台球场更具有亲切感:卡座距离球场非常近,近得你都可以看清楚乔伊斯脸上的粉刺或者诺威尔先生前额如珠如豆的汗水。晚上倒不是很热,但很潮湿,虫子在他们身边绕圈飞舞,高功率的电灯将灯光衍射在他们周围,形成一圈神奇的彩虹。大看台球场能容纳大约1500名观众,但是今晚看台上只有四名观众。迈克尔·乔伊斯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朱利安打得满地找牙,而后者还将在今晚1点30分登上红眼航班,去波兰的波兹南参加次级的黏土锦标赛。

在整个下午的比赛中,乔伊斯都穿着白色的斐乐牌(Fila)T恤,两个袖子的颜色还不一样。他的袖子上还缝着印有“铁手腕”字样的袖章。乔伊期每戴一次这样的袖章,就会收入1000美元。除此之外,他还戴着一顶帽子——午后烈日炎炎,几乎所有参加资格赛的选手都会戴帽子。今晚的比赛中,乔伊斯穿着一件吉姆·考瑞尔代言的斐乐牌细条纹T恤,一条袖子是红色的,另一条则是蓝色的。袖章就缝在蓝色的袖子上。他头上绑着一条红色的印花手帕,他在潮湿的空气中流汗时,脸色就变得和这块印花手帕一样。我很难不去喜欢他这身打扮。朱利安·诺威尔穿着一件印有抽象画的上衣,牌子看不清。诺威尔留着一头长发,头发高高地盘在头上,其高度同碧维斯的头发一样,但他流汗时,这个发型却丝毫不会散乱或者丧失其整体性。诺威尔的衣袖也有着不同的颜色。貌似这种打扮在今年参加资格赛的选手中非常流行:双袖不对称色。

乔伊斯和诺威尔的比赛打了一个小时多一点的时间。之所以会拖得这么久,是因为诺威尔摔坏了拍子,回头去修了。还有就是,他漫无目的地转着圈子,用高地德语方言低声咒骂自己。尽管如此,诺威尔突起的怒火,在我看来还是有些做作,显得不太诚恳,因为他之所以会失分,并非由于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错误。比如,这场比赛中有一个比较能说明问题的球:那时已拼到了第六局,比分15:30,而前5局的比分是1:4。诺威尔对着乔伊斯的正手区打出一记时速177千米的斜线球,乔伊斯回出一记斜线平球,诺威尔不得不拉伸身子,慌忙中回击一记正手球,因为这球很难用双手正手回击。诺威尔用正手打出了一记非常出色的回球,球一圈圈地旋转,落点又显得有些短,距离发球线只有1米左右。然后,他掉转方向,折返到底线中部,准备回击下一个球。乔伊斯见招拆招,迎着来球上前,等球反弹起来以后,在它的上升过程中,用反手更平、更狠地将球击出,球的落点和前一个球一模一样,就位于诺威尔掉转方向的那个点上。这样一来,诺威尔就被迫再回过身来,回到原来的地点。随后,他用球拍勉强够着球,球回得很弱,而乔伊斯早已埋伏在网前,轻松地将球扣飞,赢下一分。四位观众都鼓起掌,诺威尔则将球拍旋转着扔向血红的防水布,乔伊斯面无表情地走回底线中间,随时准备应对诺威尔走回场地后发来的球。相较第一轮遇到的布拉库斯,诺威尔的火力更猛一些:他的反弹球打得让人惊叹,如果他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并且调整好策略,他的回球将是致命的。不过此次,乔伊斯将球截击了。乔伊斯后来告诉我,他这场比赛都没怎么用力,也没有必要尽力。他从不会打出令人赞叹的得分球,但也不会犯没有必要的错误,他的每次扣杀都会让有些笨拙的诺威尔迈开大步,从而打乱他整场比赛的时机和心情。诺威尔无法解决或者回应这一策略,对此束手无策。这也许就解释了乔伊斯为何抱着平和的心态应对蒙特利尔资格赛:除非受到一些小伤病或神经机能失调的困扰,像来自奥地利的朱利安·诺威尔这样的选手绝对不是他的对手——乔伊斯的水平超出这些参加资格赛的选手一大截。

参赛选手的水平天差地别这一想法——他们的水平差异非常明显,以至于不同选手打出的比赛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对你来说可能有些古怪,以致接受起来有些艰难。但是,我的网球比赛经验非常丰富,所以知道这是真的。我曾经和一个与我的路数完全不同且水平高出我好几个档次的选手打球,我颤抖着,心里十分清楚击败他们、“拉他们下马”几乎是不可能的。诺威尔的技术完全称得上是职业水平,但与迈克尔·乔伊斯相比,则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乔伊斯早已超越诺威尔的极限。我感觉我都可以和朱利安·诺威尔在场上来上一局。他也许会将我打败,也许还会把我打得落花流水,但让我像他那样,在24米×8米的场地里飞奔倒不是什么难事。但如果让我和乔伊斯打——即使是和他过几招(这个想法是我在飞去蒙特利尔的航班上自娱自乐地幻想出来的),或者说和这位炙手可热的美国年轻选手打几个回合——这个想法会让我感到非常奇怪,甚至还有点大言不惭的味道。在观看今晚比赛的过程中,我决定还是不要告诉乔伊斯我曾经打过网球比赛,甚至还打得很认真,成绩(在我看来)还不错。这让我非常悲伤。

星期天,也就是资格赛的第二个比赛日,天下起了雨。大雨下了一整天。坐在场边高脚椅上的裁判决定,如果雨势渐大,就推迟比赛。第二轮中,世界排位第219的选手和排名第345的选手之间的比赛中断了四次,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告一段落。下雨天总会让人想到棒球比赛。选手们迅速退回选手休息帐篷,但不能离开场地,因为雨说停就停,他们只能坐在那里,时刻为比赛做着准备。观众只能待在原地,看台上,随时会有雨伞像一朵朵菌菇般撑开。魁北克当地的解说员则在转播间里用法语诅咒天气,随后拿出报纸或者掌上游戏机,抑或向彼此讲艳遇故事。很不巧,我的法语非常好,足以证明他们的故事真的很无聊。

雨停后,如果过了一会儿还不见继续下,裁判就会竖起手指。一时间,露天体育场上就会马上出现各种忙碌的身影,球童、司线员乱成一锅粥,全都扮演起球场清洁工的角色。不知从哪里冒出一批造型古怪、看上去造价不菲的机器,它们马上投入工作:巨大的燃气割草机在场地里来回运转,重锤积水的地方,将积水溅洒出来;随后,一排橡胶扫帚会清扫球场表面,不放过每一寸场地;然后,轮到手提鼓风机登场了——这玩意儿并不像带叶的风扇,上面有个可供肩背的皮带,还有个棒状的连接装置——正在变干的场地上总有些顽固的潮湿的地方,鼓风机就是用来对付它们的。

这篇文章的描写对象是迈克尔·乔伊斯以及未被电视直播的巡回赛实况,而不是我。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夹杂着我自己参加加拿大公开赛的经历,并且我还是一个失意的选手,所以觉得有必要花一点时间让你们清楚我和这些选手的差别。我年轻时打过网球,参加过中西部所有的网球巡回赛。我许多最好的朋友也是网球选手,我们在各自所属地区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我们都认为彼此是不错的选手。与网球相伴的岁月对我们而言非常重要——为了比赛,我们在少年时代放弃了许多时间和自由,并且这段经历很容易成为我们自我认同、体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部分。我和另一位14岁大的中西部地区好手都认为,我们的上升空间有限,我们都知道还有国家级别的比赛,而那个级别的比赛势必会产生顶尖好手和冠军。但那里的比赛,水平之高、难度之大,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似乎显得不真实——我们这些当地好手实在想象不出在我们这个年纪里比我们更出色的选手水平是什么样子。

孩子的天地总是很狭小。我当时如果打得更出色,真的拿到地区冠军,就有资格参加国家级的巡回赛,这样一来,就有机会遇见美国其他14岁大的孩子,去见识我想象不出的水平。

我年轻时打的比赛基本上属于典型的防守类型,所用的策略是马丁·艾米斯所谓的“怯懦的回缩”。我不会很用力地打球,但很少发生无谓的失误。我的身手很快,一般只会将球打回对手的场地,一直磨到对手搞砸、犯下无谓的失误,或者让他们打出又短又毛糙的球来让我直接得分。这看起来并不是件光彩的事,甚至索然无味,现在回想起来却仍历历在目。我并不觉得这样打很无聊,并且出乎你的意料,这样打球非常有效率(至少就我参加比赛时的水平而言)。通常情况下,一个12岁大的网球选手会错失四五个球(大体是因为没有耐心、情绪波动)。到了16岁,好的选手在失误前会保持七八个回合的对决。等到了大学,选手的水平依旧如此(至少在三年级分组里的情况是这样),对手往往会比初级选手强,但就稳定性而言并没有显著提高,我如果能坚持七八回合,仍能利用对手的失误赢球。

我现在依旧打球,竞争力差了点,却依旧严肃对待。我承认,在内心深处,我仍旧认为自己是个非常出色的网球选手,很难被打倒。在来蒙特利尔之前,我在电视上观看过许多职业选手的比赛,但正如之前所说,这些比赛很难给人出色的选手之所以出色的准确印象。因此,我还得承认,到达蒙特利尔以后,我依旧抱有一丝下意识的期待,我希望这些职业选手——至少是那些名不见经传的非明星选手——的水平并不比我高。我这么说,并不是要表明我的想法多么疯狂。我已经无法参加这个年龄段的比赛了,1991年,我的脚踝严重扭伤,而我又因嫌麻烦没有将脚伤完全治愈,而且我迷恋尼古丁(以及更糟的东西),这一切使得我的身体状态无法和那些没有伤病的职业选手抗衡。但是在电视上(我观看时,一边吃垃圾食品,一边抽烟),我看见职业选手使尽浑身力气和对手纠缠,球速却比我打出的慢多了。事实上,我是带着可悲的、虚设的自满感,目中无人地开始了平生第一次职业巡回赛的征程。我看过资格赛,但还未看过正赛——这一点需说明。我只在本届加拿大公开赛的场地上观看过排在64位左右这样段位的世界级选手的比赛,并在观看期间怀着既惊讶又悲伤的喜悦之情。我有种突然被拔高的感觉。我还从未看过低排位的职业选手进行的比赛。

我即便拿出年轻时将胆小演绎到极致的那种打法,依旧不是这些选手的对手。一方面,职业选手容不得半点无谓的失误,或者说,他们会竭尽全力避免此类情况出现,所以在七个得分中,绝对不会出现四次以上非胁迫性失误。因此,我就无法靠此赢球。另外,如果来球落点不是很深或球速不是很快,他们会坚决进行致命的反击。除此之外,他们自己的球的落点则会非常深,球速也很快,让你就算能接住第一个、第二个,也接不住第三个。对我来说,和这些虽名不见经传但来势汹汹的选手同场竞技,意义不大。你也一样。这不单和才华、练习有关,还有别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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